CLWD00-2018-0004
溫龍政發〔2018〕6號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 溫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推進工業和信息經濟發展的
三十條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管委會)各工作部門,市派駐各工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速新興產業培育壯大,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溫政辦〔2016〕8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并經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意見。
一、加快推進企業創新發展
1.對企業單個項目實際投資額在500萬元(含)— 1000萬元、1000萬元(含)— 2000萬元以及2000萬元(含)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分別按其設備購置額的9%、10%、12%給予補助。其中對企業在技術改造中采購工業機器人的,給予購置款10%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對整機集成制造企業或工業工程總承包的領軍、高成長型(以下簡稱“兩型”)企業,向無關聯關系的本區域企業采購配套關鍵零部件或設備超500萬元的,按照采購額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新增規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被新認定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50萬元,省“隱形冠軍”、“專精特新”、創新型示范、新上規企業“創業之星”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
3.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的,除享受省、市補助政策外,區本級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
4.被列入省級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試制計劃項目并通過鑒定的,給予3萬元補助,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再給予10萬、8萬、5萬元補助。
5.對獲得年度首臺(套)產品,國內、省內認定的工業企業,除享受省、市補助政策外,區本級分別再給予50萬元、25萬元的獎勵。
6.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給予2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7.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納入省級以上考核并驗收通過的,給予10萬元獎勵。
8.年度我區“兩型”企業實施管理創新項目,按照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上項目實際咨詢費用的50%進行補助,其它企業按照項目實際咨詢費用的30%進行補助。企業當年補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二、加大龍頭企業培育力度
9.對在龍灣區(高新區)范圍內沒有工業用地、以租賃廠房生產經營的規上企業實行租賃補貼。按年畝均稅費20萬元以上補助2元/月·平方米、年畝均稅收30萬元以上補助3元/月·平方米,依次遞增,對屬地街道予以補助,專項用于該類企業的扶持與發展。每年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含市補助)。
10.在符合城鄉土地規劃前提下,鼓勵“兩型”企業實施土地二次開發,增加建筑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含市補助)。
11.對年稅收實繳額(不含出口免抵審核數)首次超過15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屬地街道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的獎勵,專項用于該類企業的扶持與發展。
12.對年銷售產值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稅收依次超500萬、2000萬、5000萬、2億元、3億元的“兩型”企業(或企業集團)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以當年市級該項補助資金額度比例為參照)。
13.積極發揮“兩型”企業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協同制造和協同創新。對銷售產值超5億元的“兩型”企業,每增加1家本地配套企業(配套企業是指與培育對象發生開票銷售收入達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培育企業10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以當年市級該項補助資金額度比例為參照)。
三、大力發展信息經濟
14.對支持智能制造、行業云制造、工業大數據、“互聯網 ”等領域的信息技術網絡平臺項目,項目總投資在200萬元以上,按軟件研發和設備的實際投入給予15%的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15.對企業實際投資額在100萬元(含)— 300萬元、300萬元(含)以上的“兩化融合”項目,按項目實際完成信息化設備、軟件及軟件服務費投入總額的15%、18%給予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入選智能化工廠、數字化車間等智能制造示范項目,按實際投入給予20%的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16.對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新增軟件著作權獎勵1000元/件。對首次通過軟件能力CMMI 3級及以上認證的,獎勵20萬元;對企業首次通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2級、1級認證的,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通過IT服務管理體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BS7799)、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相關認證的,各獎勵5萬元。
17.對購買云服務產品和內容5萬元起,按照實際購買額的30%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對入選省、市級“上云”標桿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試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建成并投用的行業云平臺獎勵10萬元。
18.對入選省級個性化定制試點、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給予45萬元獎勵。
19.對入選市級、省級“兩化”融合試點企業的,分別給予15萬元、35萬元獎勵;對入選市級、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45萬元的獎勵;對入選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兩化”融合試點與示范之間補差額。
20.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對于銷售自主知識產權的純軟件產品的企業按營業收入的5%另行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1.對獲得市級、省級優秀 CIO(企業首席信息官)的分別給予獲獎個人獎勵2 萬元、3萬元。信息官個人獲評后,滿3年以上在崗在位的,對企業獎勵5萬元。
22.支持信息經濟企業赴外地參加信息經濟展覽會,經區信息經濟主管部門認定(或組織)的,給予每家參展企業展位費80%獎勵,市內區外、省內市外、省外、境外的每家參展企業每個展位費獎勵不超過5000元、8000元、12000元、15000元。同一展會每家企業最多補助4個標準展位。
23.單個園區占地規模100畝、200畝以上,且園區內入駐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面積超過60%以上的,分別獎勵園區運營機構100萬元、20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企業引進、人才培育、智慧管理和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
24.單個園區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100000平方米以上,且園區內入駐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面積超過60%以上的,分別獎勵園區運營機構20萬元、40萬元、6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企業引進、人才培育、智慧管理和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
四、加快綠色制造轉型
25.對通過評審的綠色企業評審,給予獎勵5萬元;對通過市級、省級清潔生產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2萬元、3萬元。對通過水平衡測試驗收合格的企業,給予獎勵3萬元;創省級節水型企業合格并發文的,給予獎勵5萬元。
26.對列入國家、省級、市級、區級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拆毀落后產能整體生產線的工業企業(列為綜合整治提升的行業除外),經驗收合格后,按落后生產能力資產凈值評估價(憑資產評估資質單位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為準)給予40%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7.更換節能型變壓器能耗標識一級、二級的1千伏安補助50元、30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更換節能型電機能耗標識一級、二級的1千瓦補助20元、10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五、加大企業發展環境優化力度
28.加大企業管理培訓力度。年度安排企業管理培訓專項資金50萬元。鼓勵企業家和管理人員參加企業家訓練營、生產經營管理、節能降耗有序用電、信息經濟等專題培訓。培訓費用實報實銷,金額不超過人均380元/日,培訓費綜合定額標準有新規定的參照新規定。
29.對經年度考核評價并公布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經濟和信息化系統先進行業協會(商會),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的獎勵。年度評選先進名額不超過6個。
30.“兩型”企業享受各級政府和各涉企部門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全程代辦等一系列服務,依法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程序。對功勛、優秀企業實行柔性執法,除安監、消防、環保外,區級其他有關部門對該類企業開展的各種檢查須向區政府報備,嚴格控制次數,檢查側重教育整改和服務指導。
六、附則
1.本政策扶持對象為在龍灣區(高新區)(不含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甌江口新區、溫州生態園)范圍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會計制度健全、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2.本政策涵蓋科技城范圍內的企業,同一企業(項目)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政策。
3.本辦法自2018年3月8日起施行。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
溫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人武
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各群眾團體。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5日印發
編輯:不銹鋼買賣網小陳 |